近日,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,并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,其中石泉县人民法院饶峰人民法院被授予“优秀人民法庭”称号,庭长李小明被评为优秀法官。
2022年,饶峰法庭围绕辖区经济发展、新农村建设、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,充分发挥人民法庭“三个面向”作用,积极参与社会治理,深入秦岭南麓的山川村落,大力开展巡回审判、上门送达等诉讼服务,全年办结各种案件464件,结案率99.53%,为助力产业发展、乡村振兴、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优质的司法保障,让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不断提升。法庭于2022年7月通过省市法院的验收,成为全省首批“标准化、规范化”示范法庭,一名法官被授予全省民商事审判先进法官称号。本次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表彰,也是对饶峰法庭全体干警工作的进一步认可。
成绩已成为过去,荣誉是新的起点。在新的一年里,饶峰人民法庭将充分发挥枫桥精神,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,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,增强纠纷调处的能力和水平,用“心”筑牢法院前沿阵地、用案结事了守护一方平安和谐。(姜凯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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