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“推动绿色发展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”精神,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体系建设,3月24日,泾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彬州正式揭牌。咸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卢玎,咸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安鹏,彬州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吕银河,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梁宁参加揭牌仪式,彬州市法院院长刘宏刚主持揭牌仪式。
泾河,是黄河支流渭河的第一大支流,发源于宁夏六盘山东麓,全长455.1公里,流域面积45421平方公里,秦代有著名的郑国渠、近代有泾惠渠等,是陕西关中地区的生命之河。泾河流域历史悠久,文化底蕴深厚,泾川河谷自古就是穿越六盘山区的交通要道,秦有鸡头道、近代有西兰公路,古代是社会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,泾河龙王、柳毅传说的故事流传深远。
泾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揭牌,开启了“行政执法+检察监督+司法审判”一体化生态环境治理模式,联合进行法治宣传、督促履职、巡回审判、警示教育等工作,形成保护泾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,让全社会形成爱护生态环境、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,让彬州的天更蓝、山更绿、水更清、生态环境更美好。
下一步,彬州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恢复性司法中的重要作用,探索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环境损害救济制度和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,对环境资源案件中原地生态环境损害不可修复、不宜修复或者无修复必要的情况,在基地实行补植复绿、增殖放流、劳务代偿等方式替代性恢复生态环境,形成“司法+生态修复”的审执模式,实现“异地修复、恢复生态、总体平衡”的效果,将基地建设成具有环境司法保护特色,融生态修复、成果展示、法治宣传、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环境资源保护平台。(李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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